转发: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暨2022年“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2-17 浏览次数: 10

各学院、泰州校区:

为充分展示我省高校大学生和辅导员群体良好精神风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研究,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启动第十二届“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暨 2022年江苏省“最美大学生”推选展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1.第十二届“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暨 2022 年江苏省“最美大学生”(以下简称“大学生年度人物”)参选对象为全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独立学院)注册在籍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二、荣誉设置

1.本次活动坚持培优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拟推选2022年江苏省“最美大学生”10名,第十二届“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10名、提名奖20名、入围奖30名;

2.2020年以来遴选出的省级“最美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将作为今年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的后备人选,由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按有关通知要求另行组织专家遴选推荐。

 三、推选条件

(一)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条件

 1.具有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做标兵,在“四史”学习教育特别是党史学习中做表率,坚定“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2.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3.勇于砥砺奋斗,具有不懈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和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带头实学实干,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孜孜不倦、求知若渴,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高人文素养,学习成绩优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敢为人先、敢于突破,以聪明才智贡献国家,以开拓进取服务社会。

5.品德修为较高,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根铸魂、启智润心,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恪守学术诚信,模范遵守校规校纪。

6.推荐人选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201911日起算),并结合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服务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参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大活动、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宣传教育、北京2022年冬奥会等方面的情况,择优推荐。

7.已获得往届全国和省级“最美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评,已获得全国和省级“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评。

四、工作程序

1.推荐报名。各学院择优推荐不超过1名大学生。

2.组织推荐。学工处按要求对各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予以审核,组织评审,择优推荐至省里参加评选。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2. 本次申报所有材料需在2022223日(周三)11点前电子版奥蓝发送至学工处学生思想教育与研究中心,联系人:周莹莹,电话:85811518。逾期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3.大学生年度人物材料清单:

1)大学生或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附件1、附件5)。

2)事迹材料。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突出事迹及所获荣誉等;(模板见附件37)。

3)佐证材料。凡推荐报名表和事迹材料中提及的推荐人选获得的荣誉和取得的各类成果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项目立项证明(通知书),发表论文封面、目录页、刊号页及全文,著作类成果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研究报告类成果封面、全文和有关采纳证明等。

 

学生工作处

202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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