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使用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5-13 浏览次数: 27

自6月1日起,我校大学生居民医保系统启用,凡已参加大学生居民医保且已持有《南京市民卡》的同学,就诊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参保学生在校医院保健门诊部就诊时,必须携带贴有本人照片的病历本及《南京市民卡》(急诊抢救除外),先挂号后就诊。

二、如需住院,必须凭入住医院的医生开具的住院通知单,持《南京市民卡》在校医院保健门诊部(仙林或汉中校区)挂号收费处刷卡,通过大学生居民医保系统转诊后,到所转定点医院办理入院手续。

三、因急诊住院而未及时办理转诊者,必须先自行垫付住院保证金,在入院后三天内持《南京市民卡》补办转诊手续。未经转诊而自行住院者,发生的住院费用自理,南京市医保中心不再给予零星报销。

四、异地实习及寒、暑假期间,因急诊住院可就近在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将《南京市民卡》、病历复印件、住院收据、费用明细、出院小结等材料交至校医保办,由校医保办统一报南京市医保中心按规定办理审核报销。

注:校医保办设在校医院仙林校区保健门诊部105室,联系人:刘萍,电话:85811142或85811075转105。



校医院    

201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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